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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足癖的成因

发布时间:2019-08-27

恋足癖是指对同性或异性的足部或其鞋袜有特殊的迷恋,而这种迷恋往往超过对其身体的兴趣,有这种爱好的人被称为恋足者。 不同的恋足者有不同的方法满足这种癖好。有的只需藉着自己的想像,便可得到满足;有的要透过看异性或同性脚部的照片,才能得到满足;更有甚者,要靠偷窥别人的脚,或强迫别人践踏自己,才能获得快感。 对美足的迷恋,古代也有很多记载。如果仅仅是喜欢,那构不成恋足癖。只有到非有美足不能性满足,或者是超出性伴侣之外骚扰其他异性才算是恋足癖。

恋足癖的成因

恋足癖是种恋物癖。大部分恋足癖患者都与环境影响和性经历有关,最初性兴奋出现时可能与足偶然联系在一起,经过几次反复就形成了条件反射。这类情况多是在青春期出现。如曾有一男青年在地上躺着,一位风韵十足的女性将一只脚放在他身上,这一偶然动作激发了他的性欲,后来此男子成为一个终身的恋足癖者。还有些恋足心理的形成,与童年时的性心理障碍有关。如小时候无意碰到女性的乳房或看到女性的性器官,被当作一种“罪恶”予以惩罚,这必然在他幼小的心灵中留下女性的乳房和性器官是不可接触的印象,长大后,他对女性的兴趣便转移到足。

生理学上恋足癖的解释

不少人尝试解释恋足这一行为,然而到现时为止尚未有一个统一的答案。在生理学上,神经学家Vilayanur S. Ramachandran认为在大脑皮层中的感应区,负责生殖的神经元和脚部的神经元位置相近,从而有可能令人在潜意识中将足部和生殖器官联系在一起。人类的动物嗅觉本能亦被认为是导致恋足的原因,有些专家认为女性的脚部和阴道一样均会发出气味,因此令异性产生性欲上的刺激,从而形成恋足。有个别的研究者认为,恋足可能像羊癫症一样,因天生的脑部损伤导致。(维基百科)

心理学上恋足癖的解释

心理学和精神分析学对恋足亦有自己的看法。心理学家弗洛伊德认为女性的脚,尤其是在中国,经常被隐藏起来,因此男性透过偷窥女性的脚,能获得心理上窥破别人秘密的快感。有精神分析学家认为,某些在孩提时代经历过别人性交的男性,可能会在潜意识中有“阉割恐惧”,从而使他们长大后不能进行正常的插下式性交,从而寻找别的事物如别人的足部代替。

环境影响

有人认为环境的影响及性经历对恋足的形成有着密切的关系,当青少年经历初次性兴奋时,若他们这时遇到女性的足部,有可能将它和性兴奋联系起来,并喜欢以此作为日后性刺激的方式。前苏联医学家波波夫举了一例,一个男孩在初次性兴奋时,在女性浴室的锁匙孔看到女性的大腿,从此这男孩一看到女性大腿就产生性兴奋。另一理论认为足踝的弘度容易令人联想到女性的臀部,从而吸引男性。(维基百科)

神话和民俗里的恋足癖

著名的精神病学者卡尔·A·梅林杰尔在其《人类心灵》中分析道:“世界各国的神话和民俗里有大量的材料表明,脚与性观念有着紧密的联系。在某些地方的某些时期,人们甚至觉得裸露脚比裸露生殖器更可耻。在世界很多地方,人们认为一个女人在大庭广众之中裸露出自己的脚是丢脸的,即使穿着鞋子也是如此。妇女把脚和腿包裹、装饰起来,从而使它们更加引人注目,具有多种特殊的心理学价值,其中有意识到的,也有潜意识的。它们表现出相当的性特色,因而被看成是极有价值的器官。”

恋足癖和虐待

有不少恋足者渴望别人的践踏,使自己感到痛楚从而得到快感,这与性虐待中被虐狂的心理如出一辙。艾利斯和弗洛伊德认为这种心理是出于对爱的渴求,被虐狂认为他们被虐打,是因为施虐者爱他们,关心他们。一项研究发现,不少被母亲虐打的孩子长大后大部分不会离开其母,总会竭力向她表示对她的爱,若这些母亲去世,这些孩子有不少在精神上会出现问题,这是因为他们把母亲的虐打视为一种爱的表达,这与中国人的传统观念“打者爱也”,“棒下出孝子”不谋而合。(《虐恋亚文化》,1998)

受虐者的心理

许多专家认为被虐狂对于爱的需求往往比正常人为大。霍妮(Horney)认为因受虐者内心有着对“自身的软弱”和“自己缺少重要性”的双重恐惧,他们因而希望被施加痛苦和折磨,一来可以使自己感到被别人注意,二来可透过痛苦和折磨减轻自己的恐惧感。实验结果亦表示,被虐狂对“不再被人爱的焦虑有时甚至会超过对被杀或被去势的焦虑”,为了被别人爱,他们甘心屈从。受虐者非常害怕冷的感觉,有一个生理学的看法认为他们甘心被虐打,为的是使皮肤变暖,从而有温暖的感觉。(《虐恋亚文化》,1998)除了对爱的渴求,受虐者亦有被他人关注的需求。他希望能藉此摆脱孤独,获得人际关系,因为在被虐的过程中,施虐者必定存在。(《虐恋亚文化》,1998)数年前曾有一宗新闻,是有关一个身形健硕轻度弱智的男子,为了和几个不良少年维持朋友的关系,甘心献出自己的钱财,更任由其毒打自己,数月后终被虐打致死。从这则令人发指的新闻中可见受虐者对人际关系渴求之大。

极端的恋物者

倘若受虐者的恐惧(自身的软弱,自己缺少重要性,自身的人际关系)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他会走到“放弃自我”的极端,其特征是“彻底放弃自己的人格,与他人融为一体”,一种“自己什么都不是”的感觉。以女作家马库斯为例,她要求她的男朋友只按照他自己的意志行动的人,而把她完全视为一个没有自由意志的附从品,她认为这样才是最安全,这是因为这样作她才感到自己不是孤独的,她亦能藉着其男友以确定自己的存在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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